问题 | 员工因被辞退而产生的工资问题 |
释义 | 员工被辞退工资不是马上结清,应在离职手续完毕后结算。被辞退员工需要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公司辞退与开除有区别,开除是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经常旷工且不改的职工。 法律分析 一、员工被辞退工资是否应该马上结清 员工被辞退工资不是马上结清。 公司辞退员工不是应当立即结算工资,应该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离开公司之前完成工资的结算,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二、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辞退员工需要给予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辞退和开除的区别 1.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 2.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辞退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职工; 3.性质不一样。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形式,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结语 员工被辞退工资不应立即结清,而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结算。辞退员工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公司的辞退和开除有明显的区别,开除是最严厉的行政处分,而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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