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规定实施时间 |
释义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时间是2014年3月1日。在该规定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都可以适用该规定。 一、异地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怎样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又称异地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将其派往另一地区的用工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具体是指哪一层级的行政区域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例如,用工单位所在省适用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即为用工单位所在的省的标准; 用工单位所在的县、市,针对特定行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同样应当适用该规定。 二、劳务派遣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1)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 (2)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3) 身体状况要求; (4) 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5)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派遣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4)派遣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6)学历证、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7)签订《劳动合同》; (8)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组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派遣员工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审批表》,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1)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2)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然后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派遣至厂; (3)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派遣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4)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8、日常管理,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派遣就业。 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客服专员(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4)人事档案专员办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调出; (5)辞职申请人需要提交工资委托书(需签字加手模,以及身份证复印机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发放其剩余工资及进行回访; (6)由于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派遣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派遣用工关系,经协商后更换派遣人员或解除派遣用工协议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人员替换审批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再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8)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应提前30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三、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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