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日制兼职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全日兼职可以随时辞职,这本身就是兼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进行兼职时,应积极的与劳动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兼职人员本就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因为兼职人员就是非全日制工作者,有灵活性。在不做的时候,用人单位也是不可以进行拖欠或者是克扣工资的。如果是正式员工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单给用人单位。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1、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全日制劳动者两个特点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计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务合同的计酬单位是小时 (2)劳动者只可以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非全日制和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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