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在什么时候交费 |
释义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通知原告提前支付起诉离婚的费用。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费用包括: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单独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按0.5%支付; 3、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