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送有效的解除通知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通知,以便在后续的纠纷举证中更具效力。一般情况下,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以合同地址发出的函件,在经过合理的时间,视为对方已接收,解除合同一方已履行告知、送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