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规定允许中途解除,则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后保险公司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并对保险期间内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如果需要重新购买保险,可以另行购买,但需注意新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包含此前的保险事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投保人有中途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并对保险期间内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人单方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不再负责保险事故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