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核实确认对方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必须书面签订; 3、合同的必要条款要具体明确; 4、遇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排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5、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6、跟踪管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合同等授权文件,出具时,应注明合同对方的名称和授权范围,有效期和业务结束时应及时收回; 7、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必须交公司保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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