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具体流程:1、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3、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风险提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