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释义
    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
    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
    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②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原告起诉权丧失。原告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期限届满后,原告丧失起诉权,其起诉
    要么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要么已经受理的被裁定驳回起诉。
    一、驳回起诉后再起诉的期限
    驳回起诉后再起诉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随时随地可以起诉,起诉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执法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但下列事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