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包括哪些事项
释义
    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
    1、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2、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3、借款到期的,债务人应当清偿借款本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欠款太多还不起该怎么办
    欠款太多还不起处理:如果真的不能还款,可以直接和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还款。分期还款或者降息无法偿还的,只能由债权人起诉。胜诉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抵消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据注意事项有哪些?
    借据注意事项如下:
    1、贷款用途合法;
    2、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应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中规定的贷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4、写作时注意不要留空白;
    5、千万不要大、小写不清楚;
    6、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也应附大写,理由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 2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