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工伤赔偿金。工伤期间请假的医疗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和领取工伤医疗保险待遇的必要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工伤赔偿金。”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职工在享受工伤医疗期间请假的,应当持医疗机构开具的请假证明,并在请假期间接受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应如实提供有关工伤的证明和资料,并接受工伤鉴定和医学上必要的治疗和检查。” 因此,在工伤期间请假时,应及时向所在企业或单位提供医疗证明和请假证明,并在请假期间接受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