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解除后,租户有义务将房屋恢复原状,包括拆除装修、还原设施等。如果租户未按约定拆除并造成房屋损坏,应当承担相应的拆卸费用和修缮费用。但是,如果房屋的损坏是由于房屋自身质量问题或者因为房东未履行房屋维护义务所致,租户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租赁物租用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返还租赁物,并进行清理、维修。如有损坏,应当赔偿损失。 2.《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违反合同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物权法》第三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房屋质量负责,并按照约定进行维修与保养。 综上,租户在解除租赁合同时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房屋进行恢复原状的处理,如未按约定处理造成的损坏需承担相应的拆卸费用和修缮费用。但是,如果房屋自身质量问题或者因为房东未履行房屋维护义务所致,则应由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