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
释义 | 遗产管理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可以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遗嘱被执行人要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法定继承人都应该有知情权吗 遗产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没有知情权。遗嘱是死者生前对其财产的分配意愿,当然如果立遗嘱的人主动将遗嘱的信息告诉继承人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遗产的保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人可以为遗嘱执行人吗 财产继承人可以为遗嘱执行人。但被继承人另有指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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