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如下: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私自改停车位怎么办 1、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业主代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