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的人可以做法人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的人一般不可以成立法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措施,旨在解决住房困难。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实体,如公司、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一般情况下,法人不能直接申请或拥有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