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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一、民事诉讼的特点如下:
    1、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
    3、程序性;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的流程为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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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