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为: 1、购房者首先要审查房产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较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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