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夫妻遗嘱应该怎么立? |
释义 | 再婚夫妻应分别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不能共同签署一份遗嘱。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部分,不能代他人处分。遗嘱生效需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如行为能力、真实意思等。若存在多份抵触的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法律分析 一、再婚夫妻遗嘱应该怎么立? 1、遗嘱只能针对个人财产部分,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本人个人部分。遗嘱只能处分个人部分,不能代他内人处分他人部分。 2、夫妻都想立遗嘱的,应当两人分别立遗嘱处分个人名下的财产,不能只有容一份遗嘱而夫妻双方签字,一个是个人财产,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财产可以自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共同所有。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部分。 4、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民法典对遗嘱的一般规定。 5、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6、由于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办法,遗嘱生效时,立遗嘱人已经死亡,容易伪造、篡改而且无从查证,所以 二、《民法典》规定了立遗嘱的有效条件。主要有: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结语 再婚夫妻立遗嘱应注意以下几点: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夫妻需分别立遗嘱;个人财产可自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遵循约定;遗嘱需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效条件;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他人同意;遗嘱可改变法定继承人范围,但易伪造篡改;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遗嘱为准。请谨慎处理遗嘱事宜,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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