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与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父母死后孩子由谁抚养 如果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二、死亡后的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 孙子有赡养能力的,则可以赡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因此,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孙子女才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三、孙子赡养爷爷奶奶义务 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