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只是单纯一次性劳务报酬,不涉及退税的. 现在,劳务报酬所得已经跟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杈使用费所得,合并了,称之为"综合所得". 具体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知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单一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至6月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至于退多少税,要看纳税人有没有税前扣除项目需要申报,例如:"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购买"税优"型商业保险等. 如果有税前扣除项目,需要提前准备好内与之相关的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