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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疑问解答
释义
    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垫付,符合工伤保险范围的费用由单位向经办机构报销,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工伤,先获得民事赔偿,不足部分由单位或经办机构补差。
    法律分析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拓展延伸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解析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相关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雇主或保险机构承担。报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伤员工需要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发票;其次,员工需要向雇主或保险机构提交工伤报案申请,提供伤情和费用的证明材料;然后,雇主或保险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报销;最后,批准后,费用将会由雇主或保险机构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机构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进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结语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繁琐,但对受伤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受伤者所在单位需先垫付费用,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提供完整的材料,如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病历、发票等,有助于顺利报销。若涉及第三民事责任赔偿,需先获得民事赔偿,如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或经办机构将进行补差。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因地区而异,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确保报销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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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