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北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均可得到相应的报销比例,但并非所有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参加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及就医时选择的不同医疗机构都会对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产生影响。北京医疗保险个人医保帐户支付范围: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北京市民在看病就医过程中,如果有职工医保,最好到定点医院治疗,这样才能报销部分费用。报销项目大体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大方面,每一类都有一个起付标准。超过这一标准的费用按照比例报销,目前门诊报销比例是50%,最高限额是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