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在改制设立的过程,可能涉及的税项主要有:(1)资产评估增值的所得税及折旧抵扣;(2)所得税的合并纳税;(3)与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契税;(4)设立股份公司、移交各种合同、权力许可证及资金账簿相关的税收;(5)员工安置、资产剥离相关的税收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企业改制重组时所涉及的契税可以享受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等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