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产权房 不可以过户。 小产权房是在农村 集体土地 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 土地出让金 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 属集体所有,村民对 宅基地 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 土地使用证 、 房产证 、 契税 证等合法手续。因此也无法进行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