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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分配宅基地房屋?
释义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自行协商,如协商不一致则由法院公平判决。婚前个人财产包括独自出资建造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时不予分割。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配合过户可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书,如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后,宅基地房屋的分配可以由夫妻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将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判决,并公平分配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如果房屋是在婚前申请的宅基地,并且是独自出资建造的,那么该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将属于出资建造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出资建造房屋的一方父母在自家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建造,都可以视为出资建造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该项房产属于出资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归属谁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要看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离婚双方共有,离婚时可以分割。如果离婚房产以及增值部分是一方婚前所得的,则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离婚房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处理方式如下:
    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拒不协助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结语
    离婚房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处理方式如下:
    1. 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拒不协助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 如果离婚协议未明确房产归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房产归属。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并可以要求对方协助过户。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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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