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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到期的贷款可以提前归还吗
释义
    未到期借款可以提前要求归还,但是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
    1、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能力在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
    2、债务人存在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等逃匿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3、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虚假股权转让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公司的股东通过无偿或者远低于股权价值的价格转让股权,造成到期债务无法清偿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
    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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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7: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