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合同无效的原因 |
释义 |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效;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行为没有约束力。 法律分析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拓展延伸 聘用合同无效的常见法律依据 聘用合同无效的常见法律依据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双方当事人之一或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欺诈行为,例如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陈述;第二,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背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或违反了就业歧视的禁止规定;第三,合同缺乏必要的法定要素,比如未经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或未满足法定形式要求;第四,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合同存在不合理的不平等条款,例如一方在合同中设置了过于苛刻的限制或剥夺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总之,根据不同的情况,聘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强制性规定等。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违背公序良俗和恶意串通的行为也会导致合同无效。聘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可能包括欺诈、违反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要素和不合理的不平等条款等。根据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事实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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