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的申请期限是一年,个人的申请期限是3个月,但是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延长期限也为3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未申请的,编码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