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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行政复议包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哪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申行政复议材料包括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以下材料: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当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函、律师证复印件。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以下这些: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哪些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行政复议参加人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申请人(公民)的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此外,参与行政复议活动的还有证人、鉴定人,但他们参加行政复议,只是协助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称之为其他行政复议参与人。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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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