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包括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范围十分广泛,概括来讲可以分成这三种:物、智力成果、行为。1、物可以是指一定的物质财富,如土地、房屋、森林、交通工具等。2、智力成果可以是指一定形式的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发明等。3、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可以是纳税、征地、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但是注意一点,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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