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具有起诉要求公司解散的权利,但是应当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都是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 一、五年不分红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吗 公司五年不分红属于章程中约定的解散事由的,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二、公司亏损怎么办理歇业 公司亏损办理歇业,负有清理责任的主体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资不抵债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为:公司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在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为成立清算组,且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成立清算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