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品再犯怎么处罚? |
释义 |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罪的再犯从重处罚,与一般累犯相比,不受条件和时间的限制。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的区别如下: 1、贩毒犯罪的主观目的非常明确,即为了实施贩毒,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大多是盈利,即通过犯罪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2、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明确,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是多样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那么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3)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所以,在认定累犯的构成要件时,需要区分。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而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三、运输毒品与贩卖毒品有哪些区别? 由于刑法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规定,配置了相同的法定刑,所以各地法院在审理运输毒品案件时,基本上是按照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相同的量刑标准掌握的。但是运输毒品毕竟有别于制造毒品犯罪。第一,走私、制造毒品是毒品犯罪的源头,贩卖毒品则直接造成毒品向社会扩散,而单纯的运输毒品只是这些犯罪的辅助行为,居于从属地位,社会危害性上有区别。第二,运输毒品的被告人绝大多数为受雇的农民、边民或无业人员,人体携毒者更有许多是妇女,并非毒品所有者。其犯罪原因往往是经济困难或受人利诱,动机只是出于赚取少量运费,主观恶性一般不大。鉴于此,本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这部分运输毒品犯罪分子的处刑,应当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分子有所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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