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要承担吗 |
释义 | 夫妻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还债责任的,由欠债那方负责偿还。 夫妻双方只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人承担,但是相对人应当知道该约定。 一、妻子欠债丈夫怎么规避 如果是丈夫个人欠债,属于其个人债务的,妻子不用规避。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共同承担,或该债务婚后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家庭共同经营等相关方面的,该个人名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不得规避。 二、离婚女方应该还债吗? 离婚女方是否要偿还债务的确定方式: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要偿还债务,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偿还。女方无需承担。 三、债务离婚应该怎么办 关于夫妻债务,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赌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特殊情况,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