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如何征税?按3%征收率计征吗 |
释义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如何征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以上就是律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如何征税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