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毒品犯罪后存在的案底是终身的,无法撤销。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撤销起诉。 一、未达到立案标准就没有案底了可以申诉吗? 未达到立案标准没有案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涉嫌挪用资金罪可销案吗 涉嫌挪用资金罪,是不能随意销案的,刑事案件销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例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