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立案了什么时候才可以还款 |
释义 | 民间借贷立案后什么时候可以还款要视情况而定。民间借贷立案后要经审理、开庭、调解或判决等程序,等判决正式生效以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话,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为每宗案件被告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不一样,每一起经济纠纷案的复杂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很难准确回答民间借贷立案后什么时候可以还款。 一、民间借贷被起诉不出庭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开庭时,如果被告人不出庭的问题,假若原告出示的证据确实充分、阐述的事实清楚,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缺席判决。 如果证据不确凿或其他的原因,法庭可以宣布改期开庭或者要求原告补充证据。 二、欠债还钱的人电话拉黑了怎么办 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 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 三、债务纠纷法院怎么样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在立案时,法院会对原告,也就是债权人诉请债权进行形式审查,应提供关于诉请债权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前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其次,在立案后,若被告,也就是债务人应诉,原被告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双方举出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审理判决。若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则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应当要保留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将难以证明借款事实。最后,在取得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后,债务人若没有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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