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
释义 | 律师解析: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这种情形是二审刑事辩护律师在申请公开开庭时最常用的理由。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应该开庭审理;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只要是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是否上诉都应该开庭审理,而且检察机关抗诉还可能影响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被告人上诉的,不论是二审法院改判还是发回重审,都不能加重刑罚,但检察机关抗诉和自诉人上诉的除外。第四是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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