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做出了一系列的预设动作,在教育部发布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目前在校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很强,对于一些抽象的理论性知识掌握比较扎实,但动手能力不足,适合从事一些研究性工作和理论指导性工作,工作性质偏理性;另一类学生由于基础薄弱,但是动手实践能力比较强,适合于发展综合技能,以便从事一些技能性岗位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