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未约定服务期限的,自业主入住之日起计算。因此,业主应从入住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未约定服务期限的,自业主入住之日起计算。 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协商、平等有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3.《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物权自物权设立时起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业主应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或入住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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