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只要没有过户或者不存在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财产转移,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公证或有救灾、扶贫、助残等义务性质的不受此规定限制。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若符合撤销赠与条件,则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赠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例如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只要安置房未过户且赠与不具备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即可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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