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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住在同一房间的两人是否构成关系
释义
    夫妻离婚后同居会被认定为同居而非事实婚姻,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包括共同生活和性特权。离婚后的保险金分割原则是根据保险投保时的财产性质划分,离婚时仍有效的财产险需变更或解除。离婚后若复婚并同居,收入应个人归个人,用于家庭生活可在照顾女方情况下分割。总之,离婚时应妥善解决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分析
    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会丧失配偶权,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
    因为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财产,子女抚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属于身份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样属于事实婚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恢复,而是同居。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个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寝、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种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权是主要内容,而性特权尤为突出。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义务,实际意味着配偶间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当性生活的无自由或禁止。
    离婚对保险产品怎么分割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综上所述,夫妻办理离婚登记的同时,就应该分割好财产,有子女的将子女抚养问题解决好。有的夫妻可能有复婚的想法,在离婚后还一起居住。这段期间发生的收入算同居收入,应该是个人归个人的。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可以在照顾女方的情况下分割。
    结语
    离婚后夫妻若继续同居,将被视为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恢复。同居权源于配偶身份,是夫妻同居的权利之一,包括共同生活、相互扶助和性生活等方面。离婚后的保险产品分割原则如下: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的个人财产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但对方需分得一半已缴纳的保险费。离婚时有效期内的财产险应通过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变更或解除,并分割已缴纳费用。离婚时应妥善分割财产,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如夫妻有复婚意愿,在离婚后同居期间所得收入属于同居收入,个人应归个人所有,用于家庭生活可在照顾女方情况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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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