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设计服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1)切忌模仿,步入后尘。 模仿或部分模仿他人商标,将会使自身的商标失去独创性。如他人在酒类商品上已注册了“红楼梦”商标,你再申请“红楼梦情”、“红楼世家”或“醉红楼”等,不仅失去了独创性,注册申请也很难核准。 (2)繁简适中,易读易记。 既要充分考虑易于识别和记忆,又要注意文字或图形太简单,而失去显著特征。 (3)暗示特点,体现创意。 要与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相联系,使人联想到商品或服务特点,把商标构思的立意充分体现出来。 (4)结合装潢,主次分明。 一、商标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二、立体商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立体商标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1、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 这类立体商标的特点是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仅仅是一个立体标志。 2、带有文字开图形成分的商品或商品包装物形状。 如带有凹形文字和图形的香皂,这些凹形的文字和图形与香皂的外型一起构成一个立体商标,这种有凸起文字的瓶形也可以成为一种立体商标,这类立体商标的特点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商品外形包装物的外形,一部分是凸起或凹进的文字这两部分共同组成立体商标。 3、商品包装物的外形。 很特殊的包装物外型,可以成为另一种立体商标。这类商标的特点是仅由商品包装物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 4、商品本身外型。 在国外注册这类商标的有在打火机上特殊形状 打火机机的外型、在手电筒上注册特殊形状手电筒的外型,常见的饼干,在欧盟有一家食品生产商就生产一种三角形、网状的饼干,这种饼干的形状就被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相当于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这类商标的特点是仅由商品本身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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