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籍证明的办理,根据类型的不同,所需材料也不同。 一、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落户所需材料 1、县、区以上人才行政部门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2、接收单位证明。 3、迁入人及迁出地户籍证明。 4、本人申请。 二、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申请。 2、申请人房产证、身份证。 3、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 4、迁入人制式户籍证明。 5、夫妻随迁需结婚证,父母(子女)随迁需单位或居住(村)委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大中专结业生落户所需材料 1、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证件。 4、毕业学校迁出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在生源地的,需出据户籍证明)。 5、需办理准迁证的,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 四、办理复员、转业(含自主择业人员)和军队离退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1、复员证、转业证和军队离退休证。 2、复员、转业和军队离退休安置办落户通知书。 3、接收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4、军人身份证编码证明。 五、办理各类人才户口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申请。 2、单位录用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证件。 4、户籍证明。 5、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 如果户籍证明涉及户籍,且是本人需要,所以必须本人办理。如果你是常住居民户口,通过自己的长悲或亲友,以委托书的形式可以委托办理。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可以就不能通过委托的形式来办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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