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受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时结婚、重大疾病未告知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重婚。其中,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有一年内的期限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形可撤销婚姻,具体细节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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