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终止后,交通保险合同中的保密义务仍然存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旦保险合同终止,合同中的条款自然也随之失效。但是,就保险合同中的保密义务而言,其是否仍然存在,需要分情况来看。 若保险合同中的保密义务是针对在合同期间获悉的保险事项而言的,那么合同终止后该保密义务便不存在了。这是因为保密义务是基于合同关系而存在的,如果合同不存在了,保密义务自然也就没有了。 但如果保险合同中的保密义务涉及到的是在合同期间及其终止后获悉的保险事项,那么保密义务并不会随着合同终止而消失。这是因为保密义务内容超出了合同范畴,独立于合同之外。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调查、评估人员等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人员,应当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信息保守秘密。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密义务。秘密经查证属实的,对泄露秘密的当事人,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单位违反保密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则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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