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方式为: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不得降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