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你们领取 结婚证 明的那一刻起,民政局就应该有纸质档案,但不一定有电子档案,因为,各民政局的管理条件、管理水平、管理要求不尽相同。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的规定,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