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卖房子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吗 |
释义 |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房产证登记人是离婚的夫妻俩。两位就是住房共有人。房产想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房主首先取得住房的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出让性质土地证。贷款还清,无抵押。然后买卖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住房是共有性质住房,需要房产证登记人和共育人一起签字办理过户。 一、关于过户协议是什么意思? 协议过户意思是把某个人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另一个人名下。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地区不能办理。 1、房产协议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2、房产协议过户是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3、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夫妻房产证换为一人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夫妻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就应当认定夫妻双方已经约定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夫妻俩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房管局,咨询办理夫妻住房更名手续,重办一方名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第二十六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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