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籍人士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法律责任:保证人在保证金到期前,被保证人未到达法院或者违反对被保证人的保证,致使对被保证人的强制措施变更或者撤销无法执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 保证金:外籍人士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缴纳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保证金数额为被保证人被取保候审期限内每日所需生活费用的3倍。 3. 承诺书:外籍人士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签署保证承诺书,保证在被保证人被取保候审期限内,能够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保证义务,且保证金到期前到达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担保可以由被取保候审人的近亲属、单位或者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提供。担保人应当签署书面担保书,保证被取保候审人能够按照规定履行取保候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担保,应当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被取保候审人被取保候审期限内每日所需生活费用的三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七条:担保人未到达法院或者违反对被担保人的保证,致使对被担保人的强制措施变更或者撤销无法执行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