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本人吗 |
释义 | 业主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本人,业主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业主有权利合理使用共用设施、参与管理决策、提出质询和建议,以及对物业管理进行投诉和维修责任人追责。 法律分析 一、业主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本人吗 业主是指物业的主人,所以业主一般情况下是房屋所有人,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1、业主和房屋所有权人不是同意语。 结语 业主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本人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业主是指物业的主人,一般情况下是房屋所有人。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外,业主还享有依法合理使用共用设施、参与业主大会并表决重大管理决策、提出质询与建议、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公布收支账目等权利。如果有关事项需要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业主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但需要注意与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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